何德普,男,1956年10月28日出生于北京市,入狱前居住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庵9-1-5号,高中毕业生,自由撰稿人, 原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工作,2000年3月被辞退。
2002年11月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, 2003年1月27日被拘留, 1月31日被捕。拘捕原因是他曾任"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监察委员会","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"负责人, 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(28篇),在中共十六大会议期间,参与撰写并散发"致十六大公开信"。
2003年11月6日在北京市中级法院被以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”罪名受审(一审),同年 12月20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被二审。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八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二审维持原判。辩护律师阎如玉和付可心。现关押在北京第二监狱,北京市朝阳区2357信箱4分箱,邮编:100023。在狱中高血压、肝炎病等病情加重,时有头痛和耳聋,并挨打致残。
家属联系:妻贾建英,电话:
北京宣武区长椿街45号医院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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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boxun.com/news/gb/pubvp/2008/06/200806040720.shtml
http://news.boxun.com/news/gb/pubvp/2006/09/200609190941.shtml
附录:
http://www.seedwiki.com/wiki/china_digital_space/he_depu_susong_wenjian?wpid=582884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