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万祥、吴正有案

Posted in: 记者作者遭遇
By BX
Jun 21, 2008 - 1:28:46 AM

 出版发行非官方刊物《中华新青年》,因发表《农民的呼声》、《以权代法法理何在?依法检察还我人权》两篇文章而遭到取缔,记者吴正有、祝万祥等四人被捕,分别于2006117日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判刑10年、6年。

该法院判决如下:

“被告人祝万祥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,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,两罪并罚后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5000元;被告人吴正有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,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,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三罪并罚后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5000元;被告人潘春雷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;被告人周章明、周伟平、王贤勇、何国生犯非法经营罪,免予刑事处罚;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。”

 

 

http://news.boxun.com/news/gb/china/2005/09/200509240045.shtml

 

http://www.zjol.com.cn/05zjnews/system/2006/01/17/006446485.shtml